34.籃球起源美國,是綜合下列哪些等球類遊戲的方法和原則而成?
(A)美式橄欖球、曲
棍球和手球
(B)美式橄欖球、曲棍球和足球
(C)美式橄欖球、冰上曲棍球和足球
(D)美
式橄欖球和足球。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63), B(670), C(142), D(349), E(0) #1594956
統計: A(363), B(670), C(142), D(349), E(0) #1594956
詳解 (共 3 筆)
#3911274
籃球最初被稱為納史勿夫球,乃加拿大人納史勿夫(James Naismith)於1891年所創。
當時,他正在國際青年會訓練學院(International YMCA Training College),亦即現今的春田大學
(Springfield College)擔任體育科講師。
當初為了使學生在冬季裡不必天天做呆板乏味的體操,因而設計富有娛樂和競爭性質的運動來取代體操活動。
奈氏設計出綜合美式橄欖球.曲棍球及足球等球類遊戲的方法與原則,以投擲進籃計分方式判定勝負的新式球類活動。
納史勿夫在設計此項活動時,特別關注到個人技術與整體合作兩方面的均衡發展。
在第一次的籃球試驗遊戲中,納史勿夫使用了一個足球,並把兩個有底的籃筐懸掛在體育館兩端離地約十英呎(3.05 公尺)的牆上進行比賽,
他把學生分兩隊,使用足球來投擲桃籃為主要目標,互相競賽,也是這項球類遊戲定名為「籃球」(Basketball)由來。
因此,納史勿夫認為稱這項活動為「籃球」更為貼切。
隨著這一場籃球試驗遊戲的成功,納史勿夫更於美國各州院校積極推廣這項活動。
此後,籃球活動更流行到世界各地。
1932年,由八個會員國組成的國際業餘籃球協會(The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 Basketball Amateur, FIBA)
或稱國際籃球協會(The International Basketball Federation)開展了國際籃球活動。
四年後在柏林奧運會,籃球成為正式比賽項目。
籃球在1904年列入奧運會的表演項目,而到了1936年柏林奧運會,更成為正式項目。
至於女子籃球要到1976年蒙特利爾奧運會才成為正式項目。
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