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教育學程◆教育基本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依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規定,我國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不得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
(A)23%
(B)23.5%
(C)18.5%
(D)25.5%。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1F
kk 大二下 (2015/02/03)

原本題目:

34. 依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規定,我國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不得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A)21.5% (B)23.5% (C)18.5% (D)25.5%。

修改成為

34. 依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規定,我國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不得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A)22.5% (B)23.5% (C)18.5% (D)25.5%。

2F
Justin Su 大三上 (2016/05/22)
已經改成23%囉
3F
劉家均 大二上 (2017/02/12)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第 3 條   
中央及直轄市、縣(市)政府(以下簡稱各級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範圍內,充實、保障並致力推動全國教育經費之穩定成長。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應不低於該年度預算籌編時之前三年度決算歲入淨額平均值之百分之二十三。

34. 依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三條規定,我國各級政府教育經費預算合計不得低於..-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