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警察勤務條例第6條規定,有關警勤區之劃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 原則以一村里劃設一警勤區(B) 村里過小者,得以二以上村里劃設一警勤區(C) 以三千人口或五百戶以下劃設一警勤區(D) 刑事、外事警察,得配合警勤區劃分其責任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