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1年 - 111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_儲備約僱人員招考筆試試題:行政法及民、刑法概論#132154
年份:111年
科目:基礎法學(民法、刑法及行政法)
34. 甲將土地出租給乙使用,約定每年租金 10 萬元,如果乙積欠租金,甲對乙之租金請求權時效為幾年?(A)1 年(B)3 年(C)5 年(D)15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