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民年金法規定,自民國101年1月1日起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之金額為每人每月..-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4F En En 高三上 (2021/03/31)
https://www.mohw.gov.tw/cp-4636-50973-1.html 每四年調整一次 自109年1月1日起,調高各項津貼及給付金額,包含低收入戶3項生活補助,依據地區、補助項目及款別不同,由現行每人每月2,073元至1萬6,58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2,155元至1萬7,005元;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由現行3,628元、4,872元、8,499元,調整為3,772元、5,065元、8,836元;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每人每月由3,731元、7,463元,調整為3,879元、7,759元;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每人每月由新臺幣1,969元至2,384元,調整為2,047元至2,479元;國民年金老年年金給付加計金額、老年基本保證年金、遺屬年金給付及原住民給付每人每月由3,628元,調整為3,772元;身心障礙年金給付及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每人每月由4,872元調整為5,065元。 |
5F
|
6F Emma 高三下 (2021/06/20)
加保前已符合重度以上身心障礙且經評估無工作能力,申領前3年內年居住國內超過183日,且無下列情形之一,得請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5,065元(自109年1月1日起): (1)因重度以上身心障礙領取相關社會保險身心障礙年金或一次金。 (2)經政府全額補助收容安置。 (3)領取社會福利津貼。 (4)財稅機關提供被保險人公告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合計50萬元以上。 (5)個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500萬元以上。 (6)入獄服刑、因案羈押或拘禁。 請領身心障礙基本保證年金者,於年滿65歲之前,不得再請領身心障礙年金給付,但於年滿65歲時,得改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