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下列有關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規定,何者正確? (A)盈餘百分之四十供國..-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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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莊汶蓁 國三上 (2020/01/26)
公益彩券盈餘之分配,應以百分之四十五供國民年金、百分之五供全民健康保險準備、百分之五十供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社會福利支出之用,並不得充抵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已分配及補助之社會福利經費。 前項分配予直轄市、縣(市)政府之盈餘,採下列方式分配: 一、先行撥付: (一)按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當年度預算編列合計數,於二月至十一 月份,按月平均撥付;其中百分之十五平均分配,百分之二十五依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前一年度銷售金額比重分配,其餘百分之六十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最近二年度身心障礙者、兒童、少年、老人四類人口數及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二類戶數等六項社會福利指標各按百分之十權數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