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稅法第110-2條:
營利事業已依第一百零二條之二規定辦理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未分配盈餘者,處以所漏稅額一倍以下之罰鍰。
營利事業已依規定辦理申報,但有漏報或短報未分配盈餘者,處以所漏稅額多少倍以下之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