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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當事人得拒卻鑑定人之事由?
(A)鑑定人於該案件為告訴人
(B)鑑定人與該案件被害人有婚姻關係
(C)鑑定人於該案件曾為證人
(D)鑑定人於該案件曾執行檢察官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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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Mango 高三上 (2013/06/15)
刑訴法第 200 條 當事人得依聲請法官迴避之原因,拒卻.....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5F
林佳霖 高二上 (2013/07/05)
鑑定證人
6F
Snow Gabriel 小五下 (2013/07/26)
法官曾為該案鑑定人>>得聲請迴避(因為可能依據自己的鑑定結果而為判決,不公平)
鑑定人曾為該案鑑定人>>不得拒此拒卻(法官不一定會依據相同的鑑定結果而為同樣的判決)
7F
人生持續奮鬥 研一下 (2023/05/18)

第 200 條
當事人得依聲請法官迴避之原因,拒卻鑑定人。但不得以鑑定人於該案件曾為證人或鑑定人為拒卻之原因。
鑑定人已就鑑定事項為陳述或報告後,不得拒卻。但拒卻之原因發生在後或知悉在後者,不在此限。

下列何種情形,非屬當事人得拒卻鑑定人之事由? (A)鑑定人於該案件為告訴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