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有關意定監護的說明,下列何者錯誤?
(A)意定監護的受任人需受親(等)屬關係之限制
(B)主要係以契約方式預先指定本人之監護人,在未來本人如果有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為意思表示或受意 思表示,或不能辨識其意思表示之效果之情形時,就可以由法院裁定由當初本人自己選定的意定監護受任人來擔任自 己的監護人
(C)法院為監護宣告前,本人或受任人得隨時撤回意定監護契約
(D)本人及意定監護的受任人,需至公證人處完成公證程序,公證人做成公證書後七日內,以書面通知本人住所地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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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86), B(9), C(8), D(17), E(0) #3430169

詳解 (共 1 筆)

#6760820
1. 題目解析 本題主要在考察考生對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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