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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何者非管轄恆定原則之內涵?
(A)法院之管轄,以原告提出訴狀到達法院時為準
(B)起訴時法院有管轄權,嗣後定管轄之情事變更,該法院即無管轄權
(C)法院之管轄,以起訴時為準
(D)此乃避免被告故意造成法院無管轄權而延滯訴訟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陳佳琪 高二上 (2013/01/05)
第 27 條 定法院之管轄.....看完整詳解
2F
阿四 大四下 (2014/03/04)
管轄恆定原則又可稱權限不可變更原則..

其意涵有二....

1.行政機關之權限原則上不受其它機關之侵越..

2.行政機關不得擅自變更自己之權限,將之移轉予其它機關。但亦有例外,發生權限變更,管轄權移轉之情形,如委任、委託與委辦。
3F
阿四 大四下 (2014/03/04)
管轄權之例外即為管轄權之嗣後補正,即起訴時無管轄權,而其後因情事變更而成為有管轄權之法院,此時不應以起訴時為準,而應認自始有管轄權。

下列何者非管轄恆定原則之內涵? (A)法院之管轄,以原告提出訴狀到達法院時為準..-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