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服務法 第 9 條
公務員奉派出差,至遲應於一星期內出發,不得藉故遲延,或私自回籍,或往其他地方逗留。
公務員奉派出差,至遲應於多少時間內出發,不得藉故遲延? (A)1日內(B)3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