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國籍法規定,國籍變更具有我國國籍後,對擔任各部之常務次長有何限制? (A)歸化..-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方翔 大一下 (2012/11/12)
2F才是正解,不過我覺得可以再講清楚點。這題的重點不在分辨政務次長和常務次長重點在分辨「簡任」和「比照簡任」不同簡任應該大家都知道,就是公務員的最高官等「比照簡任」就是他不是公務員,但我給他的待遇「比照」簡任的公務員而常務次長是公務員中的最高等級,簡任第十四職等,就是我們若去幹公務員,能爬到的最高職位國籍法 第10條(歸化人任公職之限制)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歸化者,不得擔任下列各款公職: 一......略 八、其他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以上職務之人員。 .....略 前項限制,自歸化日起滿十年後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地方制度法 第56條(縣(市)政府首長及一級主管之職等、職掌)縣(市)政府置縣(市)長一人,對外代表該縣(市),綜.....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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