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住民運動的壓力下,立法院於民國八十四年修訂「姓名條例」第一條,原住民可以恢復傳統姓名,民國九十年六月,立法院修正姓名條例,規定原住民傳統姓名得以羅馬拼音並列登記。
原住民的名字可以有以下三種選擇:1.漢人姓名、2.原住民傳統姓名漢字註記(例如:瓦歷斯‧貝林)、3.或原住民傳統姓名漢字註記並列傳統姓名羅馬拼音(例如:夷將‧拔路兒 Icyang‧Parod)。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姓名條例修正條文,增加漢人姓名並列原住民姓名之羅馬拼音為第四種註記方式。
會要羅馬拼音表示一般人比較不懂得字或語言那漢人姓名就是我們一般正常名字 所以不用拼音我們也會念
可以這樣記~~~~
以下在戶籍上之登記,何者為錯誤? (A)原住民之傳統姓名及傳統姓名羅馬拼音並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