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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原縣(市)及鄉(鎮、市)自治法規除有繼續適用之必要外,應如何處理?
(A)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廢止之
(B)由原縣(市)及鄉(鎮、市)政府於改制時各自廢止之
(C)由原縣(市)政府於改制時一併廢止之
(D)由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廢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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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林嘉德 高一上 (2012/05/12)
第八十七條之二 (原自治法規之廢止及繼續適用)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直轄市、縣(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陳廷 (2012/10/05)

地方制度法

第八十七條之二 (原自治法規之廢止及繼續適用)

()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直轄市、縣()及鄉(鎮、市)自治法規應由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廢止之其有繼續適用必要者,得經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核定公告後,繼續適用二年。

3F
我愛阿摩,阿摩愛我 研二下 (2018/08/08)

縣(市)改制或與其他直轄市、縣(市)合併改制為直轄市,原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自治法規應由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廢止之; 其有繼續適用必要者,得經改制後之直轄市政府核定公告後,繼續適用二年

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原縣(市)及鄉(鎮、市)自治法規除有繼續適用之必要外,應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