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
第29條 身心障礙學生完成國民義務教育後之升學輔導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2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身心障礙學生完成國民義務教育後之升學輔導辦法,由何者定之? (A)行政院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