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行政處分之附款內容為「本案之核准,於當事人將其所有土地無償過戶給地方自治團體..-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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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波波 高一上 (2017/06/18)
負擔與條件的區別: 負擔 負擔會跟在「授益處分」後面, 例子:准許德國人甲在台灣居留,但不得就業。 ↑准許居留乃為「授益處分」,跟在後頭的「不得就業」即為負擔。 條件 條件乃為「不確定事實」, 例子:待國際油價漲幅超過五成時,原處分所訂之給付使得發給。 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失其效力。 (已生效,條件完成,失去效力) 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於條件成就時,發生效力。 (未生效,條件完成,發生效力) 我自己覺得這兩種比上面容易搞混,想了一個口訣: 失解發停(師姐大發雷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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