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
第 2 條(定義)
四、平均工資: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六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 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作未滿六個月者,指工作期間所得工資總 額除以工作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工資按工作日數、時數或論件 計算者,其依上述方式計算之平均工資,如少於該期內工資總額除以 實際工作日數所得金額百分之六十者,以百分之六十計。---------------------
勞動基準法第2條所定義之平均工資,係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幾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除以該期間之總日數所得之金額? (A)3個月 (B)6個月 (C)9個月 (D)12個月
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101 年 - 101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試題#8172
答案:B
勞動基準法第2條所定義之平均工資,係指:計算事由發生之當日前幾個月內所得工資總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