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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企業工會之理事或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工會會務之必要者,得於每月50小時之範圍內請何種假以辦理會務:
(A)特別休假
(B)公假
(C)事假
(D)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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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1F
Justice Sol 國三下 (2013/10/03)
工會法
第 36 條 工會之理事、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者,工會得與雇主約定 ,由雇主給予一定時數之公假。 企業工會與雇主間無前項之約定者,其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其他理事 或監事得於每月五十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 企業工會理事、監事擔任全國性工會聯合組織理事長,其與雇主無第一項 之約定者,得以半日或全日請公假辦理會務。

企業工會之理事或監事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工會會務之必要者,得於每月50小時之範圍內..-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