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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裁罰性行政處分,立法者得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為法律之補充規定,惟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屬合憲。此等原則稱為:
(A) 法安定性原則
(B) 法律明確性原則
(C) 法律保留原則
(D) 授權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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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1F
Sam Zhang 小六下 (2013/06/13)

裁罰性行政處分,立法者得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為法律之補充規定,惟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屬合憲。此等原則稱為:授權明確性原則

2F
摩埃 小一上 (2018/04/29)

釋字第 522 號


涉及人民權利之限制,其刑罰之構成要件,應由法律定之;若法律就其構成要件,授權以命令為補充規定者,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而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


立法機關得以委任立法之方式,授權行政機關發佈命令,以為法律之補充,雖為憲法之所許,惟其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應具體明確,始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意旨,迭經本院解釋在案。至於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則應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對人民權利之影響相稱。刑罰法規關係人民生命、自由及財產權益至鉅,自應依循罪刑法定主義,以制定法律之方式為之,如法律授權主管機關發佈命令為補充規定時,須自授權之法律規定中得預見其行為之可罰,方符刑罰明確性原則。



11.裁罰性行政處分,立法者得授權行政機關以命令為法律之補充規定,惟其授權之目的..-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