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條n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n一、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n 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n 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n 職業訓練。
3 以下那一項法律之立法意旨為提昇勞工就業技能,促進就業,保障勞工職業訓練及失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