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關務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債權人得主張抵銷
(B)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債務人得主張抵銷
(C)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D)禁止扣押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Guang-Yu Chan 國一下 (2016/04/11)
阿摩裡其他人( Asta)回答的舉例民法§339: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其債務人不得主張抵銷。 §339所指的「債務人」為因「侵權行為」而負擔債務之債務人,不是原本債務關係的債務人。 ex   甲欠乙200萬(甲為債務人,乙為債權人),乙不高興甲還沒還錢,把甲停在後院價值200萬.....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7F
魏家華 高二下 (2014/05/03)
還是有點看不懂,以6F舉的例子,乙是債權人,把甲的車打爛,依照A的選項,債權人可以主張抵銷?好怪阿!!
8F
Evanny Chang 高三上 (2016/03/05)
看不太懂舉例too

原本339條所說的意思 是不是單純指 
如果你的債是因為"侵權行為"而來
則不論你和債權人二人 
是否正好互負債物種類相同、均屆清償期

身為侵權行為所生之債務人的你
都不能主張要抵銷?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因故意侵權行為而負擔之債,債權人得主張抵銷 (B)..-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