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
1、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者,
處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附載未滿12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2年;
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已刪除】349.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肇事致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