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近以來「媒體近用權」漸被視為重要人權項目,請問下列何者為媒體近用權之意涵? (A) 人人有權平等接觸媒體訊息 (B) 媒體有權接近使用政府資訊 (C) 人人有權決定媒體訊息內容(D) 媒體有權進行公開自由採訪~解析 :一、具體而言,「公民」有「六種基本」的「傳播權利」:(一)「知」的「權利」;(二)「傳布消息」的「權利」;(三)「討論時政」的「權利」;(四)「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利」;(五)「個人」積極地「接近媒體」與「使用媒體」的「社會權利」;(六)「接受媒體素養教育」的「權利」。※ 由於「公民」的「傳播權」乃是「基本人權」的「一部分」,現代「大眾媒體」影響「民主社會」極深,身為「現代公民」就必須「瞭解媒體」、並且「接...
晚近以來「媒體近用權」漸被視為重要人權項目,請問下列何者為媒體近用權之意涵? (A) 人人有權平等接觸媒體訊息 (B) 媒體有權接近使用政府資訊 (C) 人人有權決定媒體訊息內容(D) 媒體有權進行公開自由採訪~解析 :一、具體而言,「公民」有「六種基本」的「傳播權利」:(一)「知」的「權利」;(二)「傳布消息」的「權利」;(三)「討論時政」的「權利」;(四)「保護個人隱私」的「權利」;(五)「個人」積極地「接近媒體」與「使用媒體」的「社會權利」;(六)「接受媒體素養教育」的「權利」。※ 由於「公民」的「傳播權」乃是「基本人權」的「一部分」,現代「大眾媒體」影響「民主社會」極深,身為「現代公民」就必須「瞭解媒體」、並且「接近使用媒體」(access to media),才能彰顯「媒體服務社會公共事務」的「角色」。二、 「公眾近用媒體權」:在 「公眾近用媒體」的概念中,「媒體參與」不只是在家收聽廣播、看電視或使用電腦與網路,也不是參觀報社內部作業、參加電視錄影,更不是上節目表演個人才 藝,而是「依據公平的原則」,讓「每一個人」與「多元」的「社會團體」,都有「機會」在「報紙」、「廣播」、「電視」上「發表自己」對於「公共議題」的 「看法」(朱慕蓉,2005)。三、媒體小識典 -「近用媒體權」(「媒體近用權」) :(一) What’s「近用媒體權」? 1984年《聯合國人權宣言》即指出:不分「性別」、「種族」、「國籍」、「年齡」,即指「全部人類」均應當享有的「傳播權」包括「知的權利」與「近用媒 體權」。前者指出「人們」有「不受限制、充分獲得資訊」的「權利」,後者則強調「你我有權」透過「媒體」表達「不同」的「主張」。 「近用」(access)是外來語,同時具有「接近」與「使用」之意。也就是報社、電台、電視台等媒體機構「開放版面」或「開放時段」,讓「有需要發聲」 的「社會大眾」可以「撰寫內容」或「製作節目」,並藉由「媒體機構」協助「出版」與「播送」,使「弱勢族群」的「意見」能「傳播出去」。 因此,「近用媒體權」即是「依據公平的原則,讓每一個人與多元的社會團體,有機會在報紙、電視、廣播上發表自己對於公共議題的想法」。(二) How to「媒體近用」?1. 撇步一: 使用公益時段或版面發聲 除報紙及雜誌的民意論壇與投書版外,我國相關法令如「有線電視法第25條」、「公共電視第11條」等明文規定,電視媒體需撥出公益時段及頻道供民眾使用。2. 撇步二: 爭取在每日新聞或版面中曝光的機會 如果個人或民眾想要在媒體上發聲,必須積極的企畫所要宣傳的議題內容與形式,才有可能獲得媒體青睞,成功提出訴求。 [ 資料來源 : 摘自《公視之友》第80、81期月刊 ]
13. 晚近以來「媒體近用權」漸被視為重要人權項目,請問下列何者為媒體近用權之意..-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