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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顧客到郵局交寄實價為1,800 元之掛號包裹1 件,重量為6 公斤、外箱尺寸長寬高三者合計75 公分,交寄時以重量計費,郵資100 元。該掛號包裹於處理過程遺失,顧客可向郵局請求領回多少元?
(A)675 元
(B)865 元
(C)965 元
(D)1,800 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江品縈 幼兒園下 (2013/05/09)
首先依郵件補償 郵件處理規則 第65條規定 國內掛號包裹及國內快捷郵件之補償金額,依下列規定: 一、單件包裹以重量計費者:  (一)5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五百七十五元。  (二)超過5公斤至10公斤以下者,不逾新臺幣八百六十五元。  (三)超過10公斤者,不逾新臺幣一千一百五十五元。 本題可領回補償金為新臺幣865元 (記得跟實價比一下) 郵件處理規則 第67條規定 保價郵件.....看完整詳解
2F
黎炎 小一上 (2013/06/13)
1.因為無 郵法條31不得求償事由而金部遺失 可求償
2.再依郵處則條67可知是可領補償金加資費  之國內掛號包裏
3.題目寫以重量計費6公斤  之國內掛號包裏  依郵處則條65可知補償金是865元
4.最後依2.所言力加上資費100  全部可領965


3F
醉心 高三下 (2015/09/26)
感謝大大提醒
4F
國考任我行 高一上 (2021/04/16)

題目設計有問題,到底是一部還全部遺失,沒講的很清楚?

27.顧客到郵局交寄實價為1,800 元之掛號包裹1 件,重量為6 公斤、外箱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