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投遞之國內非掛號新聞紙、雜誌,退回原寄郵局,並發單通知寄件人,自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指定郵局補付郵資領回;屆期未領者,依無著郵件規定處理。
36.無法投遞或按規定不予寄遞而不能退回寄件人之郵件,應由原寄局招領揭示多久,逾..-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