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原住民族教育法」規定,原住民重點學校得合併設立學校或實施合併教學的程序為何?
(A)地方政府報請地方議會同意
(B)經地方性公民投票決定
(C)經設籍於該學區內年滿 20 歲居民之多數同意
(D)學區內各部落之部落會議同意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0), B(98), C(322), D(220), E(0) #1410383
統計: A(270), B(98), C(322), D(220), E(0) #1410383
詳解 (共 3 筆)
#2975440
已修法
第 10 條
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
第 10 條
各級政府得視地方原住民族文化特性及實施民族教育之必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及原住民教育班員額編制。
國民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年滿二十歲原住民二分之一以上書面同意,始得合併或停辦學校。
11
0
#4001765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