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依戶籍法規定,有下列那一種情形時,應為分(合)戶登記?
(A)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有共同生活之事實者
(B)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
(C)在不同戶籍地址間,因買賣而使得房屋所有權人為同一者
(D)在不同戶籍地址間,因結婚而使得戶長成為夫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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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 B(2655), C(41), D(18), E(0) #146787

詳解 (共 3 筆)

#430954

名  稱

戶籍法 

第 19

 

在同一戶籍地址內,不同戶間另立新戶或合併為一戶者,應為【分(合)戶

登記】。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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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204
選b,跑去c?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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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5885
戶籍法 第 19 條 在同一戶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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