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編目規則》(第三版)
22.1.1 一人有二個以上之名號者,應擇其著稱者為標目,如無法確定,得依下列順序擇定:
(1) 個人作品中最常用者;
(2) 文獻中最常用者;
(3) 個人最近使用者。
35 依據《中國編目規則》第三版,有關人名標目的相關規定,下列何者為優先選擇?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