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根據保險法第 146 條之 1,保險業資金之運用,於投資有價證券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金融債券、可轉讓定期存單、銀行承兌匯票、金融機構保證商業本票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 險業資金百分之三十五
(B)經依法核准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其購買每一公司之股票,加計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購買之具 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十及該發行股票之公司實收資本額 百分之十
(C)公開發行之公司股票與公開發行之有擔保公司債,或經評等機構評定為相當等級以上之公司所 發行之公司債,兩者合計之投資總額不得超過該保險業資金百分之三十五
(D)保險業投資公開發行之股票及證券化商品不得以其代表人擔任被投資公司董事、監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