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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97年 - 9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24742 |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97年 - 97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五等_社會行政:社政法規大意#24742

年份:97年

科目:初等/五等/佐級◆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社政法規)

35 無正當理由撥打「113」專線電話,致妨害公務執行,經勸阻不聽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處多少 罰鍰?
(A)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
(B)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
(C)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
(D)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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