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關於家庭暴力聲請保護令相關敘述何者有誤?
(A)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時仍須經審理程序
(B)法院對相對人核發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不因被害人、目睹家庭暴力兒童及少年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同意相對人不遷出或不遠離而失其效力
(C) 保護令除緊急保護令外,應於核發後二十四小時內發送當事人、被害人、警察機關及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
(D)保護令裁定抗告中不停止執行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03), B(171), C(80), D(76), E(0) #1521706

詳解 (共 2 筆)

#3508381

保護令可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

一、法院受理通常保護令聲請後開始進行審理程序,如法院審理後認有家庭暴力事實且有必要者,即會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核發必要的保護令款項

二、法院受理暫時保護令與緊急保護令聲請得不經審理程序,視個案家庭暴力情狀直接核發保護令

25
0
#2406080
第 16 條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
(共 32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