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12年 - 112-1 中級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能力鑑定試題02:智慧財產權法#116592 | 科目:iPAS◆智慧財產權法◆中級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12年 - 112-1 中級無形資產評價管理師能力鑑定試題02:智慧財產權法#116592

年份:112年

科目:iPAS◆智慧財產權法◆中級

35.下列何者並非商標權人得以請求損害賠償之計算方法?
(A) 如被害人不易證明其實際損害額,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在新臺幣 1 萬元以 上 100 萬元以下酌定賠償額 ;
(B) 以相當於商標權人授權他人使用所得收取之權 利金數額為其損害 ;
(C) 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於侵害商標權者不能就 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時,以銷售該項商品全部收入為所得利益 ;
(D) 就查獲 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一千五百倍以下之金額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7034587
未解鎖
1. 題目解析 本題考查的是商標權人在面...
(共 73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