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依「職業學校法」規定,職業學校學生畢業應修學分數不得少於多少學分? (A)..-阿摩線上測驗
1F 阿部6653 大四上 (2017/01/07)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 ( 民國 103 年 01 月 08 日 發布 ) 一、符合下列情形者,准予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一) 修業期滿,符合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畢業條件。 (二) 修業期間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相抵後,未滿三大過。 二、修業期滿,修畢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所定應修課程,且取得一百二十個畢業應修學分數,而未符合前款規定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學生修畢實用技能學程分段課程,成績及格者,得向學校申請發給分段課程修業證明書。 本校高職畢業條件:(102學年度入學將於104學年度畢業者) 下列為學生畢業要求應注意事項: 一、學業成績完全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取得畢業資格 1.部定必修科均須修習,並至少85%及格。 2專業及實習科目至少須...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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