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5年 - 105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_乙級:03100鍋爐操作#125432
年份:105年
科目:技檢◆鍋爐操作
35. 鍋爐於點火完成後,如果無法確認鍋爐水位是否在安全低水位以上時,應(A)停止運轉(B)實施給水確認水位(C)排放鍋爐水確認水位(D)以猛火快升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