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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鐵路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運送物逾交付期間多久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
(A)十日
(B)十五日
(C)一個月
(D)二個月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Joanne Lee 大三上 (2012/10/16)
另一題比較;貨物所有人於領取運送物時發現喪失、毀損或遲延交付等情形,而不為損害賠償請求之保留時,鐵路機構之責任消滅。但運送物內部有喪失或毀損不易發現,於領取後多久期間內,未將其喪失、毀損通知鐵路機構者,不在此限?  (A) 七日內 (B) 十日內 (C) 十五日內 (D) 一個月內 運輸學大意練習#3565 答案:B難度:適中 統計:A(28),B(160),C(26),D(101),E(1.....看完整詳解
1F
吳小婷 小一下 (2012/09/29)
筆記有誤,應為 鐵路法 第51條 才對

鐵路法 第51條 運送物逾交付期間一個月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 求賠償。但未能交付之原因不可歸責鐵路機構者,不在此限。 請求前項賠償時,申明保留原物者,得自接到運送物到達通知之日起一個 月內退還賠償金,領回原物。
3F
林沛淯 大三下 (2012/11/14)
第51條(運送物交付及賠償責任)
  運送物逾交付期間一個月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但未能交付之原因不可歸責鐵路機構者,不在此限。 
  請求前項賠償時,申明保留原物者,得自接到運送物到達通知之日起一個月內退還賠償金,領回原物。

運送物逾交付期間多久仍未交付時,託運人得視同喪失,向鐵路機構請求賠償?(A)十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