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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教育專業科目-幼教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教育基本法中規定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為教育經費計算基準之研訂,應設立
(A) 教育經費編列委員會
(B) 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C)教育經費標準委員會
(D) 教育經費委員會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困難
1F
考上正式幼兒園教師 高二下 (2012/06/09)
教育經費計算基準之研訂~字裡行間透露訊息~~

2F
113就是要上榜 國三上 (2016/04/10)
名  稱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english.gif
修正日期民國 105 年 01 月 06 日
法規類別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第 9 條 行政院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一、教育經費計算基準之研訂。 二、各級政府之教育經費基本需求之計算。 三、各級政府之教育經費應分擔數額之計算。 前項委員會,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七人,由學者、專家、直轄市政府、縣( 市)政府、行政院主計總處、財政部、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相關機關 代表組成,其中學者及專家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三分之一;其組織及會 議等相關事項,由行政院定之。

教育基本法中規定教育經費之編列應予以保障,為教育經費計算基準之研訂,應設立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