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70年「初等教育方案」=【福斯特法案】,
確定幼兒學校為國家教育制度中初等教育的一部分,招收
5-7歲幼兒,制定5歲以上幼兒要接受【義務】教育,
口號為「我們必須教育我們新主人」。
*1944年【波特教育改革法案】,幼教分為二個階段:
(1)保育學校2-5歲
(2)幼兒學校5-7歲,屬【義務】教育
*1972年英國政府採用1967年英國研究委員會發表的【卜勞登報告
書】,大量投資經費於幼教。
補充:(C)英國1967卜勞敦報告書--->積極的差別待遇,教育優先區
http://lms.ctl.cyut.edu.tw/9563710/doc/81907
11.有關英國幼兒教保概況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6足歲為法定兒童入學接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