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舊)郵政法規大意 (含郵政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7.趙君為李四之街坊鄰居,某日郵差先生於第二次按址投交李四之普通掛號函件時,正巧李四有事外出,家中無人應門,亦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請問郵差先生應如何處置?
(A)投交趙君代為收領
(B)逕批退寄件人
(C)逕批退原寄郵局
(D)開發招領通知單,送交指定郵局招領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裝隻隻 國三下 (2012/06/21)
第 48 條 收件人   掛號郵件應由收件人、代收人、代理人、同居家屬或收件地址之接收郵件人員、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看完整詳解
2F
Annie092307 (2015/10/20)
第五十條 經按址投遞而無法投交之掛號郵件及依規定通知領取之掛號郵件,均送交指定郵局招領;其招領期間,自通知招領之次日起算十五日,屆期未領者,退回寄件人。

27.趙君為李四之街坊鄰居,某日郵差先生於第二次按址投交李四之普通掛號函件時,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