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整理!寄收件人補償請求權==>自郵件交寄(之日)起,六個月(給你半年時間請求補償 已經於郵局查詢就算已申請)郵局補償退還補償金==>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盡快讓對方拿到補償金 所以給工作單位三個月)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補償通知之日起,逾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因為是補償應該有誠意 給五年時間領補償金)先補償請求後才有補償金
47.依郵政法規定,郵件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下列何者領取補償金? (A) 寄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