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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大◆憲法(含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司法院釋字第六五四號解釋認為,羈押法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押所應予以監聽、錄音,不符憲法保障下列何種人民權利之意旨?
(A)隱私權
(B)訴訟權
(C)人身自由權
(D)秘密通訊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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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llow 高三下 (2012/06/18)
NO.654羈押法第二十三條第三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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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愛作夢的平凡人 高三下 (2014/04/22)
釋字654亦間接促成刑訴34條修正
5F
syf0711 高二上 (2014/06/17)

刑事被告與辯護人能在不受干預下充分自由溝通,為辯護人協助被告行使防禦權之重要內涵,應受憲法之保障。上開自由溝通權利之行使雖非不得以法律加以限制,惟須合乎憲法第二十三條比例原則之規定,並應具體明確,方符憲法保障防禦權之本旨,而與憲法第十六條保障訴訟權之規定無違。

6F
cat cat 大二上 (201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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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司法院釋字第六五四號解釋認為,羈押法規定,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押所應予以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