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民國 101 年 06 月 11 日 )
第三條
前項資賦優異兒童之鑑定,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九十七以上 。
二、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與適齡兒童相當。
資賦優異之未足齡兒童提早入學國民小學,應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提出申請,並經特殊教育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