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及其特徵,下列何者不正確? (A)在我國特殊教育法中是屬於..-阿摩線上測驗
1F Roselin Su 國三上 (2012/06/23)
特殊教育將對象擴及「情緒行為障礙」學生,也就是俗稱的「過動兒」也可適用;未來每個縣市在新法中被規定至少應設立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分校或班)。 原本身心障礙的分類中,有一類是「嚴重情緒障礙」,但因無法涵蓋ADHD(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候群,俗稱過動兒),而且學童也可能有情緒問題或行為問題,或是兩者皆有,修法後改為「情緒行為障礙」,即可全部涵蓋。 依原有之「特殊教育法」所設置之「嚴重情緒障礙鑑定機制」如下: (一)嚴重情緒障礙定義 何謂嚴重情緒障礙,根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原則鑑定基準」第九條之定義內容: 本法第三條第二項第七款所稱嚴重情緒障礙,指長期情緒或行為反應顯著異常,嚴重影響生活適應者;其障礙並非因智能、感官或健康等因素直接造成之結果。 情緒障礙之症狀包括精神性疾患、情感性疾患、畏懼性疾患、焦慮性疾患、注意力缺陷過動症、或有其他持續性之情緒或行為問題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