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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國籍法於民國 89 年修正時,生父為外國人生母為我國人之未成年人,何時以後出生者溯及具有我國國籍?
(A)民國 69 年 2 月 9 日
(B)民國 69 年 2 月 10 日
(C)民國 69 年 2 月 11 日
(D)民國 69 年 2 月 12 日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1F
Woo Mira 國二下 (2012/06/19)
怎麼算的?誰可以解釋一下呢?謝謝
2F
陳冠竹 大一上 (2012/07/02)

國籍法89 29日修正公布後,父母一方為台灣地區人民者,得辦理出生登記父為外國人,母為台灣人,子女在國籍法89 29日修正公布時為未成年人,溯及具有我國國籍,得辦理初次設籍登記。因此於69年2月 10日後出生者為未成人滿20歲,為未成年人。

3F
Woo Mira 國二下 (2012/07/09)
謝謝你非常清楚的解答~

國籍法於民國 89 年修正時,生父為外國人生母為我國人之未成年人,何時以後出生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