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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1 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動產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之交易而受報酬之營業,於民法各種之債規定上,稱之為:
(A) 居間
(B) 行紀
(C) 仲介
(D) 代辦商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erin 高二上 (2015/10/28)
補充幾個民法常考 債的名詞解釋 僱傭 當事人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期限內為他方服勞務,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承攬 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委任 當事人約定,一方委託他方處理事務,他方允為處理之契約 居間 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報告訂約之機會或為訂約之媒介,他方給付報酬之契約。 行紀 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動產之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之交易,而受報酬之營業。 寄託 當事人一方以物交付他方,他方允為保管之契約 合夥 二人以上互約出資以經營共同.....看完整詳解
15F
火龍金魔體 高一下 (2016/05/05)
13F大好人,感恩!

16F
Jamie 高三下 (2016/05/06)

1.代理商:Ⅰ.即民法上所稱之代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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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F
萬歲萬萬歲 小五下 (2019/11/09)

居間:例如經紀人仲介人

行紀:例如古代的牙行

41 以自己之名義為他人之計算,為動產買賣或其他商業上之交易而受報酬之營業,於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