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是「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吧,例如建築法之類的特別行政法,而不是指行政程序法;第三十五條是防止法律漏洞。這是我的讀書心得,若有其他前輩有不同見解還請不吝賜教
C 準用 不用類推適用
D 行政法上義務人履行義務 作為不作為 不使用即時強制 (即時強制為發生危害急迫危險)
行執法§1 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行政執行為行政程序之一部分
16 關於行政執行法之定位與法律適用關係,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行政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