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5條已修改(修正日期:民國 108 年 04 月 03 日)
各機關初任簡任、薦任、委任官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命。
請阿摩改選項
本題C、D選項均有錯誤,應修改答案為複選
依據108年4月3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5條:
則C、D選項均有錯誤
(C)初任薦任第六職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
(D)初任委任第三職等公務人員,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由各主管機關任命
(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四月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34141號令修正公布第 25、26-1、28、35 條條文)
36 下列關於公務人員之任命,何者錯誤? (A)初任簡任第十職等公務人員,經銓..-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