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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教育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7條和第23條規定,班級數40班以上者,應至少置護理人員和營養師多少人?
(A)護理人員1人、營養師2人
(B)護理人員2人、營養師1人
(C)護理人員2人、營養師2人
(D)護理人員3人、營養師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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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Van Dine 大一上 (2012/02/16)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四十班者,應置護理人員一人;四十班以上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二人。 .....看完整詳解
2F
皮諾丘 112&1 高一下 (2022/12/29)
學校衛生法
修正日期:民國 110 年 01 月 13 日
第 7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未達四十班者,應置護理人員一人;四十班以上者,至少應置護理人員二人
專科以上學校得比照前項規定置護理人員。
學校醫事人員應就依法登記合格者進用之。
第 23-1 條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班級數四十班以上者,應至少置營養師一人;各縣市主管機關,應置營養師若干人。
前項學校營養師職責如下:
一、飲食衛生安全督導。
二、膳食管理執行。
三、健康飲食教育之實施。
四、全校營養指導。
五、個案營養照顧。

36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7條和第23條規定,班級數40班以上者,應至少置護理人員和..-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