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公職◆憲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36 立法委員甲於院會進行中,使用預藏之棒球棍,擊中立法委員乙之頭部, 致乙受重傷臥在血泊中,當時應如何處置甲?
(A)人人均得逮捕
(B)不得逮捕
(C)非經立法院院長許可,不得逮捕
(D)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
公職◆憲法
-
97 年 - 97 警察升官等考試_警正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574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0.785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Mark Chen
大一上 (2011/06/18)
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
非經立法院許可
,不得逮捕或拘禁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36 立法委員甲於院會進行中,使用預藏之棒球棍,擊中立法委員乙之頭部, 致乙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