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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 - 103 專技普考_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4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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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3年 - 103 專技普考_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43790 |
科目:
保險法規(含概要)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3年 - 103 專技普考_一般保險公證人:保險法規概要#43790
年份:
103年
科目:
保險法規(含概要)
36 於責任保險,被保險人與第三人達成和解時未通知保險人參與,而後由第三人依保險法第 94 條第 2 項之 規定,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賠款,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A)保險人仍應依法於保險金額範圍之内給付
(B)保險人應於保險金額範圍之内先行給付,然後向被保險人追償
(C)保險人可抗辯因沒有參與和解的機會,而不受被保險人與第三人和解之拘束
(D)保險人應先提起確認和解無效之訴訟,然後才能拒賠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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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Kuan Tsai
B1 · 201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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