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於責任保險,被保險人與第三人達成和解時未通知保險人參與,而後由第三人依保險法第 94 條第 2 項之 規定,直接向保險人請求給付保險賠款,下列敍述何者正確?
(A)保險人仍應依法於保險金額範圍之内給付
(B)保險人應於保險金額範圍之内先行給付,然後向被保險人追償
(C)保險人可抗辯因沒有參與和解的機會,而不受被保險人與第三人和解之拘束
(D)保險人應先提起確認和解無效之訴訟,然後才能拒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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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 B(7), C(106), D(8), E(0) #11901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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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8274
保險法第93條保險人得約定被保險人對於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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