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有關車輛行駛中之優先順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當單行道路寬足夠時,得與他車並行行駛
(B) 可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行駛
(C) 行經多車道之圓環,應讓外側車道之車輛先行
(D) 起駛前,車輛應讓行進中之行人優先通行
(E) 聞救護車之警號,不避讓者,除處罰鍰外並吊扣駕駛執照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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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 B(1), C(8), D(143), E(26) #755657

詳解 (共 4 筆)

#1376807
民國104年5月20日
聞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毒性化學物質災害事故應變車 之警號,不立即避讓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罰鍰,並吊銷駕駛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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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33616
名  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修正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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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531
答案只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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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42017
原本答案為D,E,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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